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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义光:“网红带货”有隐忧

2019-11-11

  “中国智慧·品牌全球化50人论坛”创始人魏义光指出,“网红带货”之所以乱象频出,关键在于互联网广告信用体系的缺失。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红带货”已成各家电商及卖货平台的标配。依靠主播的人设、策划控场能力、感染力,以及背后强大的团队运作,一次又一次刷新直播带货记录,成为各大商家和消费者追捧的对象。

  中诚信品牌实验室CNISA全球品牌验证数据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而这仅仅是淘宝直播平台的数据,随着各大电商平台纷纷邀请“网红”直播带货,电商直播行业正在经历野蛮生长的阶段。然而,狂欢的同时,虚假宣传、质量低劣、成交额造假等问题也层出不穷。

  近日,据中诚信CNISA报告,坐拥近600万粉丝的某“网红”在直播中卖不粘锅,不料现场翻车,原本的不粘锅却处处粘锅,引发网友热议。浙江嘉兴警方近期通报的一起案件显示,拥有11万粉丝的蔡某售卖一款网红减肥药,却被查明是含有西布曲明的三无产品,严重时可致人神经紊乱甚至死亡……一些列的负面事件,把电商直播和“网红”带货背后的信任危机以及行业隐忧,再一次摆在了大众面前。

  不可否认,在数字经济时代,以“网红带货”为特点的电商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的确为消费者创造了购物的便利。尤其是对于试用周期长、价格不菲的产品来说,一些良性直播的专业讲解,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参考。同时,也为商家、主播,以及其相关商家创造了共赢的机会。但是,由于“低门槛、高回报”,以及市场监管缺失等问题,随着“网红带货”规模的不断壮大,电商直播行业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正在显现。

  尤其是商品质量低劣、刷单行为普遍存在、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的爆出,正在逐渐消解商品与主播的美誉度,以及消费者的信任。针对“网红带货”乱象,最高检近日发布消息称,将重点查办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进一步加强监管。

  大美无度广告新设计认为,电商直播中的“网红”和明星,其法律身份对应的应该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广告代言人,而广告代言人是需要明确自身法律责任的。部分知名“网红”出于经济利益,在收取高昂带货佣金的同时,并没有承担产品选择以及推销过程中对应的责任。这一方面,浙江禾晨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级部认为,“网红带货”需要商家和主播提升法律意识,注重信用的构建,另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措施,加强电商直播监管,完善互联网广告信用体系。

  总体来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商直播也将迎来新的爆发,有着非常广阔的提升空间。但是,目前以“网红带货”为主要特点的电商直播存在着诸多隐患,正如世界500强发布者中诚信品牌实验室强调的,如果不重视行业信用体系的构建,“网红带货”终将是一场狂欢,难以形成持久的经济效益,也无法带给用户更加满意的购物体验。

  责任编辑: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