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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义光品牌有道:品牌弱国的反思

2018-11-08

  由“品牌弱国”走向“品牌强国”,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大力培养我们的企业家;二是要鼓励发展我们的品牌咨询业;三是积极培育我们的品牌量化机构。——魏义光

  当今世界,作为资本扩张的重要手段和主导市场的表现形式,品牌所发挥的作用日趋明显。拥有多少全球性品牌,不仅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经济运行质量的反映。纵观世界发达国家,他们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明显优势,就在于他们拥有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著名品牌。不用说像美国、德国、英国、日本这样的国家,就连芬兰这样只有600万人口的小国,在当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居然也能依靠品牌与大国抗衡。芬兰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国家之一,取胜之道就在于品牌。
  据复大全球品牌数据中心(FBM)统计,中诚信品牌实验室(TBL)和《91品牌网》发布的2015世界品牌500强的跨国公司,近76%进军中国,它们凭借世界领先的技术、资金实力、管理经验和品牌优势,抢占中国市场。许多中国品牌还未出国门就遭遇这些跨国公司强势品牌日益残酷的竞争。

  中国企业的品牌运营是在形成品牌意识之后产生的。我们通过品牌古国的荣耀对比今天的品牌发展状况,来感悟今天的中国经济和中国品牌的发展及其在世界上的影响,从中分析中国品牌与世界品牌的差距,进而有寻找中国品牌创建的路径。

  中国品牌走向世界的路有多远?
  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随着中外贸易日益发展,西方诸国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占领中国市场,纷纷要求保护自己国家商品的品牌。如1902年9月5日英国政府与清政府在上海签订了《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其中的第七款以及次年清政府分别与美国、日本签订的《通商行船续约》中都规定了保护外国品牌,防止中国厂商伪造的内容。
  1923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较为系统地规定了商标注册与商标管理方面的内容。1930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并于次年1月1日起实行。
  1904~1923年,在我国注册的商标总数只有2.59万件,几乎全为外国商标。1928~1934年,注册商标为24 747件,其中华商为7 778件,占32%;外商为16969件,占68%。到1948年新中国成立前,注册商标数也只有5万件左右。这一时期的商标法有着浓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凡中外发生商标争议,总是外国商标受到保护。这种商标上的民族歧视与经济上的民族歧视和自我歧视紧密相连,同时也充分说明了经济落后所导致的民族自尊的弱化。

  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市场如雨后春笋般诞生了千千万万个民族品牌。但至今尚未有真正具备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品牌。有人说,中国品牌的创立时间较短;有人说,当今国内的文化背景与制度环境限制了民族企业的发展;还有人说,由于质量与信用问题,许多品牌遭遇了突然死亡。众说纷纭间,中国品牌走向世界的路究竟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