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义光:习近平为何强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2021年9月1日,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申宏/摄

(来源:人民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2344341)

什么是知识产权?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第八款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一些权利:

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对演出、录音、录像和广播享有的权利;

对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享有的权利;

对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享有的权利;

对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标志享有的权利;

对制止不正当竞争享有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断创造出高新技术的智力成果又给知识产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保护客体,因此使传统的知识产权内容也在不断扩展。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强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运用全链条方式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有效保护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高效的司法体系是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环节。2021年4月2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三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万余名,涉案价值470余亿元,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如:上海杨浦公安机关侦破“1·21”制售假药案。

2020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会同杨浦区公安机关侦破“1·21”制售假药案,捣毁生产、仓储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生长激素类药品4.5万余瓶,涉案金额5600余万元。经查,2019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某生物科技公司内大量加工生产生长激素类假药半成品,销售给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等人。秦某某等人非法订制与某品牌生产激素产品一致的包材和商标标识,自行贴标包装后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

信息时代,应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数据运用,以技术优化升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习近平同时强调:“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我国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已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公约,与众多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为世界知识产权创造带来活力。

作者:魏义光 退役老兵

责任编辑:答天问

魏义光:习近平为何强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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